亲职教育是对家长进行的专门化教育,其目的在于加强或改变父母的教育观念,使父母获得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能力,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家长。很显然,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当下亲职教育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01 重申父母主体责任,亲职教育势在必行。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职责,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变家长过于依赖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问题。这种对父母履职的呼唤和激发,需要亲职教育予以推进,使家长充分认识到抚养与教育子女是伴随着生育事实而产生的人类的天然义务,调动父母主动参与科学养育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真正做到在儿童成长和发展过程中不缺位、不越位。
02 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以亲职教育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在关注父母教育权利的前提下,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指向了家长教育能力的提升,这对改变家庭教育被弱化和边缘化的现实有着重要意义。
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进而做到“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从更高的法律层级上明确了父母要以观念的扭转为起点,切实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这些教育观念、养育知识和技能,应当被纳入亲职教育内容体系中,引导家长从思想层面摒弃不适宜的想法和态度,不断形成科学的育儿观、教育观,并逐步掌握开展科学的家庭教育的能力。
03 把握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特点,提升亲职教育的适用性、灵活性。
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父母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围绕家国情怀、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等方面内容开展家庭教育。这些内容的实施要充分尊重孩子参与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注意运用合理的方式方法,寓教于生活之中,对孩子予以尊重、理解,和孩子共同成长。
这需要家长积极参与诸如家庭指导等亲职教育的学习,同时也对亲职教育的有效性、适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即需要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为不同年龄阶段孩子的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亲职教育,并且鼓励家长在做中学,帮助家长不仅了解相关育儿知识,还能实践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起点,对儿童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也在社会文明和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基石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国家对家庭教育的内容、实施办法、保障措施予以清晰的规定,意在扭转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偏见和误解,提高家庭教育的法治性和科学性。
实施亲职教育则可以助力家庭教育促进法从蓝图规划真正落到实处,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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